第032章 为何爱酒

小怪兽八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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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顿饭,吃了2个小时,中间一共加了8次菜,布兰奇真为王子殿下心疼,给这群猪吃这么好吃的菜干嘛。这群猪能天天吃饱每天晚上都会偷偷的乐醒,要知道这个时代的欧洲很多人吃不饱饭的,黑面包对很多贫民来说都是奢侈品。

    路伊萨打了个饱嗝,拍了拍肚子,大家都像路伊萨一样对这么美味的食物很满意。其实吕宋不是没有中餐馆,只是吕宋的中餐实在是太贵了。这个时代生活在吕宋的华人,都是有钱人,像路伊萨这种**丝哪能吃得起。

    因为华人吃苦耐劳,任何时代的华人在其他国家都属于富裕阶层。后世东南亚很多国家,都是占人口比例很少的华人,却拥有着绝大多数财富。这也是为什么,东南亚几个国家经常排华的原因。不管哪里人,都有喜欢仇富的人。当年美帝排华,也是因为华人太能干。

    没吃饭前,路伊萨还打算趁机溜走,毕竟这艘神奇的船上有跟自己打架的仇人,路伊萨害怕他们报复。可是吃饱饭,路伊萨完全打消了这个念头,这艘船上的生活实在是太幸福了,不光食物美味,路伊萨的第六感还告诉他,在这艘船上他会实现自己梦想中的生活。

    再说了,即使是为了美味的食物也不能溜走,大不了遇到他们时,自己就装作不认识,如果他们认出自己,让他们打自己一顿好了。即使是每天都被爆打一顿,能吃上这么美味的饭菜,依然是幸福美好的生活。

    此时吃饱饭的王和坤正跟张岳喝着啤酒听着歌。后世中国人,尤其是年纪比较大的,以为吃饭跟喝酒是一个事,吃饭的时候才会喝酒,喝酒的时候必须吃点东西,哪怕是一盘花生米都行,王和坤的老爹就是这样。王和坤的老娘还说喝酒的时候不吃东西的都是酒鬼。其实中国人把喝酒与吃饭联系在一起,主要是因为白酒度数太高、太辛辣,应该吃着下酒菜喝。

    王和坤喜欢喝酒,但是酒量不行,不敢喝白酒,喝点就醉了。王和坤喜欢喝啤酒,泡吧时,喝点啤酒听会歌,勾搭个**神马的,这是神仙过的日子啊。王和坤跟船靠岸的时候,最大的娱乐项目就是去酒吧喝酒。其它低消费的国家就不说了,欧美酒吧的酒也不像国内那么贵,王和坤曾经在法国点了杯红酒才1欧元。而国内很多酒吧,一瓶啤酒都得三五十,帝都的酒吧更黑,一瓶八十。

    相对于其他文化,王和坤很喜欢西方的酒文化。像王和坤这种年纪的年轻人,基本都是喝西方的酒,啤酒是西方的,女生喝得比较多的红酒、香槟也是西方的。就连王和坤唯一喜欢喝的烈酒威士忌加冰红茶也是西方的。有一次王和坤跟他的酒鬼老爹聊到酒,老爹说,中国的酒文化不比西方差,只是酒虽然在中国人人都喝过,可是却像吸烟一样,喝酒在中国不是一件好事。

    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黄酒就是世界上最古老的酒,可是现在年轻人又有几个人喝过?王和坤只在很小的时候见自己爷爷喝过黄酒,十几年了再也没有见到过黄酒。白酒的种类也有很多,真正的白酒应该是纯粮食酿造的。而现在的白酒,基本都是酒精勾兑的。王和坤老爹说,我们这还算比较出名的一酒厂,20年前天天都有车往外拉酒糟,酒糟堆的到处都是,现在那还能见到酒糟,都是酒精勾兑,哪怕是广告打得再响,什么多少年陈酿、老窖都一样,都是勾兑。

    这种杀鸡取卵的勾当,让中国的白酒失去了中国年轻人的心。年轻人不喜欢喝白酒,除了白酒度数太高,还有就是潜移默化的影响。电视、电影里喝白酒的都是中老年人,年轻人泡吧哪有喝白酒的,甚至于绝大多中国的酒吧都不卖白酒。不是酒吧不想卖,而是泡吧的主力年轻人没有人喝。

    中国的白酒要想抓住年轻人的心,得重新包装一下,比如各种泡酒,王和坤曾经在朋友家里喝过他自己做的泡酒,忘记他用什么泡的了,反正甜甜的味道很不错。现在虽然也有品牌卖泡酒、药酒,可是大都是打着保健品的旗号,尼玛啊,年轻人谁会去喝保健酒。这群没有文化的白酒商人,就不懂用文化抓住年轻人的心。

    王和坤喝了口啤酒,太怀念以前泡吧的日子了,可是在这个时代哪有地泡吧啊。

    张岳大口喝了口啤酒,打了个酒嗝,撇撇嘴道“少爷,这啤酒真不怎么好喝的说!”

    王和坤没好气的瞥了张岳一眼“小岳岳,不好喝你还喝,你这都第三杯了!”

    张岳揉了揉鼻子,笑了笑道“我还不是看你喝才喝的,吃饭的时候爷爷尝了一口就说,这啤酒没多大劲,喝点没事。”

    “恩恩,这啤酒是没多大的劲,不过喝多了一样醉,你小子别到时候喝醉了吐我房间,先跟你说好了,如果你想吐,赶快跑回你自己房间,你愿意怎么吐就怎么吐。”

    张岳大口喝完杯子里的啤酒,边倒酒边说“我又不是酒鬼,酒鬼才会喝得到处吐好不好。”

    王和坤心想,就你这还不是酒鬼,你这都第四杯了。王和坤他们用的杯子都是大杯,一杯差不多后世的大半瓶。

    张岳喝了口酒含在嘴里,抿了抿咽下去,问道“少爷,你说人们为什么喜欢喝酒?我感觉这啤酒真的不怎么好喝啊,都没有凉茶好喝。”

    王和坤喝了口酒,沉思片刻道“小岳岳你这个问题还真不好回答,喜欢喝酒有很多原因。比如那些耍酒疯的人,他们喜欢喝酒,是因为喝醉之后可以随心所欲的胡闹,而没有人怪罪他们。因为大家都觉得他是喝多了才这样的。”

    张岳拍了拍胸脯道“爷爷说过,酒品如人品,君子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控制好自己,少爷你放心好了,我不会耍酒疯的。”

    王和坤没好气的道“我又没说你,我不是在说人们为什么喜欢喝酒嘛。还有的人喜欢喝酒,是因为喝酒之后,他们敢做清醒时不敢做的事。”

    “酒壮怂人胆,这个我知道。”

    “对啊,这种人喜欢喝酒,就是因为喝酒后他们就有了胆气。最后一种喜欢喝酒的人就比较悲哀了,这种人是因为喝酒后会忘记一些事才喝酒的。”说到这,王和坤有些淡淡的悲伤,他第一次喝醉就是因为跟初恋女友分手,从那之后他才喜欢上这种半醉半醒感觉。

    “哎!”王和坤叹了口气“对这种人来说,酒就是忘情水,酒就是孟婆汤。”

    《坏氏泡妞心理学》里一句话说得好,分手不是最痛苦的事,最痛苦的是分手后,放得下,却忘不了。

    “切!”张岳鄙视道“少爷,你才多大,还忘情水、孟婆汤。”

    王和坤拿起杯子一饮而尽“喜欢喝酒,还有文雅的原因,文人墨客在喝得半醉半醒的时候,会激发创作灵感。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这不是李白的《将进酒》吗?”

    王和坤点了点头“是的,这首诗就是李白喝醉后写下的,这样的事还很多,比如王羲之的《兰亭序》也是在酒后写下的。”

    其实吸、毒跟酒鬼喜欢喝酒的原因也差不多,只不过毒、品是非法的。除了法律问题,有些毒、品对人体的危害比酒大n倍。但是一些人体危害微乎其微的毒、品,王和坤觉得,早晚有一天这些毒、品会合法化。就如曾经禁酒的米国,最后还是放弃了,至今只有一些伊斯兰教国家禁酒,在那喝酒是犯罪滴。当然了,无论是酒,还是毒、品,还是香烟……还是其它能上瘾的东西,能不沾,就别沾,沾上了就很难戒掉,到时候想买后悔药可是买不到的。

    两个人边喝边聊,最后醉醺醺的王和坤,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

    “少爷快醒醒,少爷……”

    王和坤痛苦的睁开双眼,用手遮挡刺眼的阳光,问道“小岳岳,现在几点了?”

    张岳拿出逛街时刚买的怀表,低头看了一眼“9点28。”

    “这么早!”王和坤翻了个身,拿起枕巾盖在头上,准备再睡会。

    也许有人会问,这个时代也有怀表?这个时代欧洲已经造出怀表了,计时器是这个时代欧洲领先中国的科技之一。其实如果没有满清入关,欧洲是不可能领先中国很多的。

    就拿明朝时宋应星的《天工开物》这本书,说明一下满清对中国落后所做的无与伦比的巨大贡献。

    《天工开物》是世界上第一部关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综合性著作。里面记载的科技在那个时代的欧洲是很先进的,即使100多年之后的1837年被法国汉学家儒莲把《天工开物·乃服》的蚕桑部分译成了法文,并以《蚕桑辑要》的书名刊载出去,马上就轰动了整个欧洲,当年就译成了意大利文和德文,分别在都灵、斯图加特和杜宾根出版,第二年又转译成了英文和俄文。

    可是就是这本书,这么伟大的一本科技书,在满清统治中国后却被销毁光了,一本都没剩。民国时,出版家陶湘为了再次出版,是从日本找到《天工开物》的原书。

    张岳掀掉王和坤头上的枕巾,急切的道“少爷,快起床吧。张宝他们跟新来的一个人打起来了,张宝他们5个人打人家一个,爷爷跟三狗叔又都不在,布兰奇让我来找你去救人,你再不起床,估计那个人就被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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