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舞会

寂寞剑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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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京饭店,名义是一家饭店,但其实早已经是一家现代化的五星级宾馆,集住宿、餐饮以及婚宴会议于一体,而且燕京饭店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北洋时期,新中国成立后更成为指定用于招待外宾的服务机构。

    正因为此,燕京饭店非常受世家豪门的青眯。

    没有一定地位,根本定不到燕京饭店的筵席。

    不过今天晚上,燕京饭店却被王家给包场了。

    今天晚上,王家要在燕京饭店举行一场舞会,这场舞会有个名头,叫做脱单舞会,意思是,今晚的舞会过后,王家大少王小华和他的未婚妻陆颖,从此就要告别单身生活,将要以家庭为重。

    这个习俗,也不知道是从哪个家族、哪个时候开始的,但久而久之就成了燕京世家豪门之间约定俗成的惯例,而且还衍生出新的功能,就是相亲,结世家豪门的公子以及千金提供见面机会。

    此时此刻,陆颖正站在一楼大宴会厅门口,跷脚往外张望。

    陆颖今天晚上穿了一件米白色低胸晚礼服,秀发高高挽起,盘成发髻,将修长的玉颈、窄窄的削肩展露无遗,簇拥在陆颖身边的几个女孩也都是美人,可跟陆颖一比,立刻就有些相形见绌。

    一袭盛妆的陆颖,简直跟油画中走出来般。

    王小华在几个朋友的簇拥下过来,用火热的眼神看着陆颖。

    一想到今晚过后,这朵满燕京最娇艳的玫瑰花就要成为自己的未婚妻,王小华就难掩心中的激动,陆颖,说她是整个燕京公子圈的梦中情人也不为过,现在她却马上就要成为他王小华的女人了!

    一想到这,王小华就有仰天长笑的冲动。

    至于前天的不快,早就已经被王小华抛到九霄云外。

    几个跟王小华一起过来的世家子,也都用一种妒忌的眼神看着王小华,心里更是哀叹不已,陆颖这朵鲜花看样子,是真的要插到王小华这坨牛粪上了,这个家伙何德何能,能抱得这样的美人归?

    名花有主,陆颖已经不用幻想了。

    几个公子哥立刻把目标转向陆颖身边的那几个女伴,尤其是那个长着一张娃娃脸,却又有一副火辣身材的小姑娘。

    簇拥在陆颖身边的那几个漂亮姑娘很自然的就被那几个世家子分隔开。

    王小华一个人走到了陆颖的跟前,柔声说道:“颖颖,刚才我看了下,该来的差不多都已经来了,没来的估计也不会来了,你也在这里站半天了,肯定累坏了吧?要不然先进去?”

    “我再等会,还有几个约好的朋友没有来。”

    陆颖淡淡扫了王小华一眼,语气中隐含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

    当着众人面遭到陆颖拒绝,王小华有些下不来台,脸上的笑容便立刻凝固在那里,尽管陆颖没有明说出来,可王小华就是用脚指头都能够想得到,她等的人其实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凌枫!

    王小华很想直接问陆颖:“你等的人是不是凌枫?”

    不过犹豫再三,王小华还是把这句话咽回了肚子里,因为他清楚,他在陆颖心里的地位是绝对无法跟凌枫相比拟的,如果真问出口,陆颖绝对会毫无顾忌地给予肯定的回答,那时候就真的没有一丁点转圜余地了。

    王小华跟王小辉不一样,王小辉嚣张乖戾,就是个二世祖,但是王小华还是懂得隐忍的道理,无论是为了家族名声,还是为了他个人毁誉,这时候他都必须隐忍,只要陆颖嫁进了王家,以后有的是时间慢慢收拾。

    当下王小华脸上便绽露出一丝微笑,说道:“也好,那我跟你一起等。”

    说完,王小华便双手交叉握于腹前,满脸微笑的站到了陆颖身边,远远的看过去,还真像是新郎新娘站在门厅迎接宾客呢。

    陆颖顿时有些尴尬,王小华这下有些出乎她的预料。

    说实话,直到这个时候,陆颖心里都依然存有幻想,幻想着她命中真正的至尊宝,能够驾驭着七彩祥云,降临到燕京饭店把她接走,直到这时候,她都幻想着能够取消跟王小华的婚约,嫁给凌枫。

    所以,陆颖是万般不愿跟王小华站在一起。

    两人都是一身盛妆,站在一起不真成了迎宾的新人?

    当下陆颖便蹙眉说:“那个,好像真的有些累了呢,先歇一会去。”

    说完,陆颖便提着裙裾离开了大门,王小华脸上流露出一抹微笑,脚下一转跟了上去。

    然而,就在陆颖离开门厅没过多久,凌枫就到了。

    当凌枫挎着一身晚礼服的方晴走进一楼大宴会厅,立刻就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想不吸引目光都不行,因为今晚的凌枫实在是太扎眼了。

    今晚,所有有幸出席这场舞会的世家公子全都身着正装,大多是黑灰两色的西装或者中山装,那些个豪门千金穿的则多是黑白两色礼服,只有少数对自己肤色、身材极有自信的千金才敢穿蓝色晚礼服。

    而凌枫,却穿了一套玫红色的绣花长袍,这就显得异常的醒目。

    如果凌枫头上再戴一顶花冠,几乎就是古典婚礼中的新郎官了。

    凌枫站在门口,冷冽的目光从大厅扫过,只见数以百计的世家公子、豪门千金正三五成群聚在一起小声交流。

    其中有不少人正偷偷打量他。

    “介个,这家伙是谁呀?太他妈特立独行了吧?”

    “我去,穿个长袍过来?今年开始流行复古装了吗?”

    “我说,长袍的效果貌似也挺不错的么?改天我也去定做一件。”

    “娘嘞,长袍就长袍吧,还穿个大红的,这不是存心给王大少添堵么?”

    “嘘嘘,猴子你小点声,你想被打肿脸还是打掉牙?你可知道他是谁?他就是把王二少打成猪头的凌枫。”

    “打了王二少又算得什么?你们没上网吗?这两天有个小视频在朋友圈里都传疯了,纤韵禅兮横刀夺爱!生抢陆家大小姐!”

    “你说什么?他就是凌枫?那个混世魔王?”

    “乖乖,这下好玩了,今晚上有好戏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