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买筐

昧莉无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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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自己前世初中成绩差,但是刚接触英语时,对各个字母的发音和单词的拼读还是很感兴趣的,觉得它跟小学拼音很像,只要记住那些字母该怎么发音,看着单词还是能拼读出来的。

    时间在努力学习中总是过得很快,周想感觉自己才睡着,就听到了空间外面的声音,是周母起床做饭了。

    周想赶紧穿好棉衣棉裤出了空间,温差令她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周母见此,问道:“是不是冷?你还是住到正屋的外间吧,用布帘子遮挡一半。”

    “再说吧,等明年二姐回来,看她怎么决定。”

    周母也不再劝,小闺女现在的思想是大人了,有她自己的考虑。

    匆匆吃完早饭,周想就去集市上了,镇上的唯一一条主街是南北向,最南边与省道连接,从南往北一部分是私人的房子,很多人卖早点,小刀面,馄饨,油条豆浆豆腐脑。

    往北就是公家的单位了,食品站一排门市,卖猪肉的,卖卤肉的,因为私人允许杀猪了,食品站的门市生意不咋地。

    周父是早起帮着烧水杀猪的,属于后勤,所以卖猪肉与他无关,他忙完早上,就无所事事一天。

    继续往北就是周母的单位,供销社的门市几乎占了这条主街的一半,这时候供销社的生意还是不错的,很多生活用品都还只有供销社里有卖的。

    而且私人想做这行的话,没有本钱没有进货渠道,很难做起来的,本钱太大,回钱有点慢,很多人怕亏本,不像杀猪,三四个人合伙,每人卖一部分,半天钱就回来了,卖不完还可以自家吃。

    周想出了食品站家属院大门,就往最北走,过了供销社门市,北边就是鱼市和农村人来摆摊子的地方,五花八门什么都有卖。

    周想找了很久,才在一个角落里找到卖柳条筐的,不是整天需要采买的东西,卖的人是很少的,有时候接着几个集都没人来卖。

    “大爷,这大筐多少钱一个?”

    卖筐的老头有六十来岁了,虽然觉得小丫头叫自己大爷不合适,但是也没说别的,又不是真正的亲戚需要讲究辈分,“四毛钱一个。”

    周想觉得有点贵,自家妈妈忙一天才九毛钱工资,这个编两个筐就够了。

    “贵了,便宜点,你这里十几个大大小小的筐我都要了。”

    老大爷一听都要,自己不用在这吹冷风了,便宜卖就便宜卖吧,“大筐三毛,小筐两毛,我可是每个筐都降了一毛钱了,小丫头你别再讲价了,要不是冷,我才不会降价卖的,这一天也就编一只筐出来。”

    周想点头,大筐六个,小筐六个,正好三块钱,“你给我挑到食品站院子里,我给你钱。”

    老大爷干脆的很,站起身来,把筐都摞起来捆好,拿起扁担挑起,跟着周想一路到了食品站院子里,周想指着一个偏僻的角落叫他放下筐,把三块钱给了他,老大爷解下绳子,拿着钱和扁担走了。

    周想瞧着周围没人,迅速把筐都收进空间里,想继续逛街,可是没钱了,怎么办?还有去县城的路费,也要想办法。

    周想踢着路边的石子,想着没钱太憋屈,用力把脚下石子踢出去。

    “哎呦!”

    周想吓了一跳,不敢抬头看,可别砸着人了,自己已经没钱了,怎么带人瞧医生去。

    想跑离现场,良心按住了她,万一因为自己逃逸,人家出更大的问题了呢?

    “周想想!”

    周想对这个称呼是避之不及,这世上只有一个人会这样叫自己,那就是镇北邮局的局长家儿子,一个恶魔似的人物。

    每次见到他,周想都如同老鼠遇到猫,恨不得逃之夭夭。

    而现在也是如此,周想拔腿就跑,却跑不过已经快一米七的他,被他几步就拦住,并且堵在了墙角。

    凌然看着眼前瘦瘦小小的小丫头,真好,回到了年少的时候,能看到一直埋在自己心底的小丫头真好。

    小丫头还没长开,又黑又瘦,和七八岁的孩子差不多。

    记得自己认识她的时候,是她家刚搬来镇上,那时她才五岁,胖乎乎的,可爱极了,大家都还是捧着一摞碗,去食堂吃饭的时候,几个单位统一在邮局食堂吃饭。

    冬天里,她总是流着鼻涕,然后在快流到嘴里的时候,她又用力吸回去,恶心死了。

    自家爸爸还开玩笑说是粉条,更恶心了,所以即使自己很喜欢她白白胖胖的脸蛋,也忍不住每次见到她都欺负她。

    久而久之,她见到自己就躲,而自己却不知道,自己在第一眼见到时,就喜欢她了,长达五年的欺负只是男生想引起女生的注意而已。

    后来,自己去县城上中学后,就不爱回来了,上高中,去队伍里,直到回来探亲,妈妈催自己相亲,自己脑海里突然出现那个胖乎乎的脸蛋,大大的黑眼睛,吸着鼻涕的小女孩儿。

    再把上学时期拒绝所有女生的告白的事情回想了一遍,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直是喜欢她的,也一直在等她长大。

    可是自己去寻找她的时候,她已经不在自己的视线里了,好不容易打听到她的消息时,她已经嫁人。

    听到这个消息时,才明白自己有多蠢,竟然把自己的宝贝弄丢了,还一直以为宝贝仍然在原地。

    只能用工作来麻痹自己,因为这时候才知道自己不仅仅是喜欢,而是爱。

    前世的自己是一蠢再蠢,不敢关注她的生活,怕自己忍不住去打扰她,把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拼命爬到高位又能怎样?

    连她离婚去了京都又再婚都不知道,直到一天自己来京都开会,开车经过一个桥洞,看到蹒跚的她,才知道她过的有多苦,还没到五十就已经成了那副模样。

    自己却不敢出现在她面前,她有多要强自己是知道的,从小就要强,自己每次欺负她,她即使害怕,也不会放弃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