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玉石之妙

第九天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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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法蝙蝠是一种手段,魔法老鼠也是一种手段。

    毫无疑问,杨家忽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茶马古道的争端落下帷幕,有些出乎朱拂晓的预料之外。

    他还没有来得及报复柴家,所有事情都已经结束了。

    “有点麻烦,我若现在动手,没有人替我收尾。这种魔法手段就算没有人会看到,但我若是经常动用,早晚会被人联系到我身上。”朱拂晓不是傻子,以这种诡异的手段杀人,一次两次大家或许摸不着头脑,只以为是神异之事。但要是次数多了,每次只要有人和朱拂晓做对,就会莫名其妙的暴毙而亡,大家又不是傻子,早晚会怀疑到你身上。

    当然你可以矢口否认,但那又如何?

    每一次暴毙而亡的人,都和你有说不清道不明的瓜葛、纠缠,你否认谁会相信?

    面对这种不可理解的手段,大家唯一的做法就是群起而攻之,将其彻底消灭掉。

    人类面对未知的事情,面对致命的威胁,面对自己不可理解的手段,要么选择信服崇拜,将其神话。要么就彻底消灭于萌芽状态之中,然后你好我好大家好。

    “神化”朱拂晓看着箱子内陷入了沉睡中的老鼠,眼神里露出一抹思索:“想要将这诸般不可思议的手段光明正大的使用出来,唯有一个办法,就是将这种手段神化。”

    “佛门或者是道门。佛门不必考虑,我可不想去出家。唯一的选择只有道门了,我若拜入道门,借用道门神灵之名,许多事情自然而然可以推到那不可预测的诸神身上。更甚者,还会有一群道门小弟为我摇旗呐喊,天下道门弟子为我所用。”朱拂晓忽然想到了一条光明大道。

    不过,眼下他要做的还是报复柴家,柴绍屡次派人追杀自己,他要是不施展雷霆手段,未免有些对不起柴绍的狠辣。

    “我朱拂晓可不是那种被人打了还不还手的人。”朱拂晓慢慢看着箱子回到本来位置,慢慢的走到庭院内凉亭坐下,心中思绪万千,却想不出报复的手段。

    “该怎么报复呢?”朱拂晓有些头疼:“将柴家屠了最简单,但弄出的动静太大,只怕遮掩不住。老鼠杀人,只能施展一次,否则一旦再次施展出来,必然会被人怀疑。”

    “最好是从魔法阵上下手。”朱拂晓闭上眼睛:“但想要施展魔法阵,就需要魔法石。这个世界可没有魔法石!”

    他忽然脑海中灵光一闪:“不知道玉石行不行。人人都说,玉石可以承载天地之精魄,内蕴天地之精华,可以养人。”

    思来想去,前世今生,唯一能和神秘莫测天地能量扯上关系的,唯有玉石。

    玉石!

    朱拂晓心头念定,然后闭上眼睛,陷入了修持状态。

    一夜无话

    第二日清晨朱拂晓起床晨练,忽然只见远处有一道道惨叫声传出,划破了寂静的黎明,惊得无数人自睡梦中悚然醒来。

    “发生了什么?”朱拂晓推开屋门,看着面带惊惧之色的仆役,不由得问了一声。

    “回禀先生,南街的王三执事,因为做假账,正在被主家执行家法。只怕其小命难保,熬不过今日了。”仆役低声道。

    朱拂晓一愣,南街的王三?莫不是昨日里自己挑选出的那三本账博?

    这个世道他又认识的更深了!

    草偕人命,宗族的律法,有时候比王法还要管用。

    王法虽然厉害,但只能管到县城,县城之下乃是宗族自治。

    没有人会傻到提起私刑这一茬。

    朱拂晓走出大院,一路径直来到街上,此时天色刚刚放光,街上却已经站满了小贩。

    他的记忆中,城关县最大玉石铺子,似乎是一个西域商人开的。

    那西域商人能从遥远的西域,不远万里穿梭而至,绝非简单之辈。就算是朝堂中的权贵,若无必要也不想轻易的去找那群商人的麻烦。

    在城内是商人,出了城,进入荒无人烟之地,就是一群野蛮的盗匪。

    来到了那城中心的铺子,看着装潢华丽的牌匾,朱拂晓心头一动:“掌柜的。”

    朱拂晓气势不凡,再加上洗髓伐毛,一身精气神饱满,整个人自带一股令人不敢小瞧的贵人气势。那掌柜是个胡商,看着自门外走来的朱拂晓,连忙上前一礼,用蹩脚的汉语道了句:“见过公子。”

    朱拂晓粗布麻衣,衣衫并不华贵,甚至于衣摆上还有一处补丁,但那股子生命本源高高在上的天生压制,叫人下意识的忽略了其穿着。

    “公子可是想要买玉石?不是小人和公子吹,若论玉石,小人的店在城关县是最好的。公子能来这里,算是找对地方了。”只听那掌柜的不断自我夸赞。

    朱拂晓笑了笑,一双眼睛扫过屋子内的玉石,然后随手拿起一块,心头念动手中魔力流转,然后其动作一滞。

    略作感应,感应着玉石内的诸般气机,朱拂晓面容略带动容,然后又拿起了另外一块玉石。

    “公子,这块玉石乃西域所产,出于昆仑山脉。其胜在质地细腻,冬暖夏凉,可以防寒避暑。”那掌柜的笑着介绍道:“最关键的是,戴着这块玉,还有养颜解毒之功效。长期佩戴,可以容颜永驻。”

    朱拂晓不听掌柜吹嘘,只是自顾自的拿起一块块玉石,不断以魔力试验,过了许久后才若有所得的拿起一块质地最好的玉石:“这块玉石要多少钱?”

    “承蒙公子看得起,收您三十两银子。”掌柜的看着朱拂晓手中鸡蛋大小的纯白色玉石,连忙笑着道。

    这个时代,黄玉为尊,羊脂白玉尚未崛起。(作者胡诌的,为了写作效果。)

    “十五两!”朱拂晓想都不想的道了句。

    掌柜一愣,然后连忙点头:“成交。”

    不过鸡蛋大小的玉石,就足足有十五两,他一次拉一车,怕不是能运送上千块。

    大赚特赚。

    玉石在物资贫瘠的西域,不过是好看的石头罢了。

    “你的屋子里这种玉石共有三百一十二块,每块作价五两,我全都要了。”朱拂晓又开口道了句。

    “全都要了?”那掌柜一愣,一双绿色的眼睛看着朱拂晓,目光内充满了惊愕,似乎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

    尽管每块玉石大小不一,但胜在朱拂晓购买的量大。

    三百一十二块,他依旧是稳赚不赔,而且还有十倍利润。

    最关键的是,卖的速度快,他有更多钱去倒腾别的东西。说实话,羊脂白玉并不好卖,尤其是价钱还没有炒起来的时候。

    “取了货物,随我去拿银子。”朱拂晓道了句。

    “公子稍后,我去喊两个伙计。”掌柜二话不说,转身就对着屋子内用西域的话语喊了一遍。

    不多时两个精壮的伙计,带着庞大的生命磁场自后屋走来,然后开始手脚麻利的盛装玉石。

    细看那伙计身上的磁场,朱拂晓心头一阵诧异:“这生命磁场,不比三娘子差。想来也是江湖中的好手。尤其是其生命磁场中的那股黑色煞气,显然都是心狠手辣刀口舔血之辈。”

    玉石收拾完毕,然后朱拂晓领着掌柜与伙计回到杨家,也没有人过多询问,朱拂晓将得自于柴绍的白银奉上,双方买卖交易达成。

    “我要是没记错的话,那个人似乎是太原王氏的仆役。公子喜欢这羊脂玉?”老管家不知自何处走来,一双眼睛看着朱拂晓身前的一箱子玉石,眼神里露出诧异之色。

    朱拂晓的家境他知道,哪里来的大笔银钱购买玉石?

    “有点兴趣。恰巧前日我赶往辽东,偶遇三娘子与柴绍,那柴绍为了感念我救下三娘子,白银千两奉上。”朱拂晓道了句。

    听闻此言,老管家不再多问,然后对着身后的仆役道:“去将账本取来。”

    然后对着朱拂晓道:“独孤阀的人不曾到来之前,还要劳烦公子帮忙坐镇查账,震慑有心之人。现在杨家风雨飘摇,有劳公子多多费心了。”

    “无妨,我现在吃着杨家的粮食,自然要拼死效力。”朱拂晓笑着敷衍了一声。

    老管家与朱拂晓又闲谈了几句,此时有仆役又送来账本,然后转身离去。

    “我果然不适合投靠别人,整日里琐碎之事缠身,哪里还有什么时间用来修炼?不过魔法修炼少不得物资,尤其是有了玉石需求之后。”朱拂晓摇头晃脑:“亏得我智慧超群,否则整日里陷在这麻烦事中,只怕是永远都无法脱身而出。”

    说到这里,朱拂晓拿起身前账本,又开始批改了起来。

    不过一个时辰,所有账本审阅完毕,朱拂晓略作思索,批改出几个不大不小的毛病,然后拿起了一块玉石:“玉石果然可以承载魔法之力,乃是天然媒介。只不过,玉石能承载的魔法之力有限,想要变成真正的魔法石,还要想方设法重新祭炼一番。还需要找个祭炼的办法!”